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10千伏泰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110千伏泰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15年度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5〕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110kV泰安变电站本期拟扩建1台容量63MVA主变,相应新增主变110kV GIS进线间隔1个、110kV GIS三相共箱主母线约6米;新增10kV金属铠装中置式开关柜21面(出线15回);10kV消弧线圈接地成套装置1组,10kV电容器组3×5010kVar;配套的设备保护及土建部分内容。本工程投资约1121.83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含选址选线),编制深度参照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执行,提交18套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相应电子版本,协助招标方办理项目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等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电气等)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自行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资料、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