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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12 00:20:55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的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能力及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编号:YSGL【2026】1008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93318元/年;最高限价993318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包划分:本项目1个包。

5.2、服务内容: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数不低于24人(物业经理1人、文员1人,绿化工4人、维修人员2人、保洁16人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3、质量标准:考评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此项无需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之后、评审结束之前进行查询。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官方网站实时查询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3.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