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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7.11”水毁堤防永久修复工程(项目名称)一、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09 00:00:00

金堂县“7.11”水毁堤防永久修复工程(项目名称)一、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堂县“7.11”水毁堤防永久修复工程已由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堂发改投资【2018】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堂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堂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金堂发改投资【2018】187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904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翼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堂县。

2.2建设规模:金堂县赵镇段、清江镇段、三星镇段、淮口镇段、五凤镇段“7.11”水毁堤防永久修复。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勘察设计)。

2.4招标范围:各标段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各个阶段的图纸、概算、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不多于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中标标段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9日17时00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致电咨询028-85325862)进行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6 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堂县成金大道2888号成金发展综合楼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堂县水务局

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邮编:6104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8-84988148

传真:028-8498814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翼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座1609

邮编:6100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28-85911911

传真:028-859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