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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29 00:00:00 浏览量:0次
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DZB2015-93

一、招标条件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已由志丹县经济发展局志经项【2015】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志丹县杏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位于志丹县杏河镇中心小学至南兽医站,总长870米的道路、给排水、公路绿化、照明及雨水箱涵清雨水处理等工程。计划投资600.18万元。

三、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2、监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3、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报名证件均需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年7 29 日至2015年8 2 日(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报名(节假日休息)。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 7 日17 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志丹县杏河镇人民政府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瑞梅   联系电话:0911-826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