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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及附属绿地绿化修缮提升项目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 发布日期:2026-05-18 11:03:35 浏览量:0次


项目名称:城区道路及附属绿地绿化修缮提升项目

一、招标方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北京城建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60518——20260520

二、 招标候选人信息

1.本次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万元)

质量

服务期

项目经理

资格能力条件

1

北京绿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72.36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刘润泽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北京景盛绿化景观有限公司

270.12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陈俊宇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北京原野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275.89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赵浩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60518日在北京朝阳区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3.经过综合评价,评审小组一致推荐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为:

第一名:北京绿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北京景盛绿化景观有限公司;

第三名:北京原野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4.递交响应文件公司有:北京绿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景盛绿化景观有限公司、北京原野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北京华宇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锦妙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润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共计六家。

三、异议处理及其他补充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北京城建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人:招标监督办公室

电话:13856927410

招标单位:北京城建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