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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生态修复及园林绿化提升工程项目记录表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 发布日期:2026-03-23 11:09:10 浏览量:0次


项目名称:城郊生态修复及园林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DST-LY-2025-078

一、招标方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承德市城乡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6323——2026325

二、招标候选人信息

1.本项目经评审小组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万元)

项目经理

质量

服务期/工期

资格能力条件

1

河北森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86.72

刘建峰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河北绿境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382.15

赵文博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冀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90.48

孙嘉良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6323日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评审工作。河北森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绿境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冀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锦妙商贸有限公司、承德盛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青岚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共计六家应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响应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审小组一致推荐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为:

第一名:河北森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河北绿境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冀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三、异议处理及其他补充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河北恒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人(招标代理):河北恒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6293288199

招标单位:承德市城乡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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