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JG-GCZX-2026-0112
根据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集团分部园区装修建筑工程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董事会审批通过,确定上海前易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上海前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86H8N
项目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1362189XXXX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2012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571-8766XXXX
监督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工程施工、材料进场、分项验收、工程款支付、履约管控及质保维修进行全程监督与合规核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实施。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7260.65 万元(大写:柒仟贰佰陆拾万陆仟伍佰元整),项目为浙江交工集团分部园区整体装修建筑工程,涵盖主楼室内精装、外立面改造、园区配套用房装修、机电安装、消防改造、景观配套六大施工板块,具体施工内容及费用划分如下:
1. 主楼室内精装工程(造价约 3350 万元):办公区、会议室、展厅、接待大厅、员工食堂、多功能报告厅、高管办公室等空间墙面、地面、吊顶、门窗、固定家具定制施工,含强弱电布线、中央空调末端安装。
2. 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造价约 1420 万元):外墙保温、幕墙更换、门窗升级、屋面防水、亮化灯带、门头形象改造等外立面整体翻新施工。
3. 园区配套用房装修工程(造价约 960 万元):员工宿舍、后勤库房、安保用房、地下车库翻新、配套设备机房装修改造。
4. 机电配套安装工程(造价约 680.65 万元):给排水系统、新风系统、强弱电主干、智能化布线、电梯配套改造工程。
5. 消防专项改造工程(造价约 520 万元):消防喷淋、烟感报警、防火分区、消防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窗更换施工。
6. 园区景观配套工程(造价约 330 万元):院内道路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停车位改造、围墙修缮工程。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 7260.65 万元,该金额包含全部人工、主材辅材、机械设备、运输清运、深化设计、检测报验、安全文明施工、税费、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及 2 年质保维修全部费用,无任何额外隐形收费。
2. 工程款结算按甲乙双方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施工人员进场、主材大批量到场验收合格支付总金额 30%;主体结构、外立面工程完工,分项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 60%;全部装修及配套工程完工,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95%;剩余 %\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渗漏、开裂、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全额返还。
五、施工工期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总施工工期:本项目全部装修建筑工程总工期 18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甲方出具开工令当日起计算,按期完成全部施工、清理保洁、分项报验、整体竣工验收移交。
2. 质保期限:整体工程质保 2 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防水、幕墙、消防隐蔽工程专项质保 5 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损坏材料与配件,接到报修 24 小时内到场处置,维修记录同步报送甲方纪检监察室备案。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员 / 质量员证件、材料品牌厂家授权书、中标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至甲方指定地点洽谈签订施工合同。
甲方信息:
招标方全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789G
对接人:陈峰
联系电话:137581233XX
签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2031 号钱江大厦 12 层采购工程部
2. 合同签订前,贵司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 3%,即人民币 217.8195 万元;缴纳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对公转账,保证金缴纳、退还节点、扣除规则均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步报备纪检监察室存档。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全部约定,组建专项项目管理团队,出具完整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施工全过程主动接受甲方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场签订施工合同、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绝履约,甲方将在监督部门全程见证下,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贵司全部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如施工图纸深化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材料品牌规格、工期奖罚、维修服务细则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细化约定,合同正本同步报送纪检监察室备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4. 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需按月向甲方及纪检监察室报送施工进度、材料进场台账、安全检查记录、分项验收资料,接受全过程动态监督核查。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