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1127263270010000003-JNJH2026(CS)-004号
二、项目名称:景宁县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9650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 94.5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景宁县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项目 | 景宁县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勇杰,梅兴宇,王泽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泽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95880687
质疑联系人:卢淼林
质疑联系方式:1835789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547-8号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079199
质疑联系人:梅冰
质疑联系方式:0578-50675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汤哲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