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114264610010000010
二、项目名称:MAH产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3287000(元) | 杭州市钱塘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研究院 | 下沙街道福城路400号安和药谷2幢2楼209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MAH产业服务项目 | MAH产业服务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小平,蒋玲珠,蔡佳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9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96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为了保证该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不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福城路501号和达药谷四期6幢3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898229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898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
传 真:0571-87685912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常洁、周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5912、89188987
质疑联系人:孙雷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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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产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定稿202608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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