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6-95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2026年偃师区山化镇山化村安全饮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4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6)0097号-1洛阳市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2026年偃师区山化镇山化村安全饮水项目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工业园区263号872,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洛阳市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2026年偃师区山化镇山化村安全饮水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60日历天汪永保豫241161603127三、评审专家名单魏强、尚少莉、吕孝林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0,471.2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幸福路002乡道交叉口220米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79-630550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186388625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1863886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