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泗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茅箭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十堰市泗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茅箭段)
建设单位:十堰市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
项目概况:十堰市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拟投资2732.82万元实施十堰市泗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茅箭段),本次泗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范围分三段:上段武当路桥至十金公司门口下河路段,河道桩号泗26+686泗27+686,长1000m;中段茅塔河航空路桥至机场大道桥段,河道桩号茅2+100茅2+800,长700m;下段泗河口至李家坪(茅箭区与郧阳区交界的漫水桥)段,河道桩号泗14+341泗16+741,长2400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19-878327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文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062170109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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