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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22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阿克苏市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阿克苏园区西湖路东侧

建设内容:年产12000吨地膜、6000吨内镶贴片及7000吨贴片滴灌带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阿克苏福立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陈廷磊

(3) 联系电话:13709961600

(4) 通讯地址: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路万达灯具公司内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郑旭

(3) 联系电话:13783441865

(4)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幸福南路52号金兰广场13号楼1001-01室

(5) 电子邮箱:28276545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阿克苏市幸福南路52号金兰广场13号楼1001-01室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阿克苏市年产2.5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公示版).pdf2.4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