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码头新增年吞吐量20万吨废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码头新增年吞吐量20万吨废钢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海陵区泰东经济园区兴泰公路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原料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均利旧,不进行设施建设。本项目利用原有2个500吨级泊位,废钢的年吞吐量为20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90m²,主要建设原料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并配套建设堆场、道路等辅助设施。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已建码头1座,设2个500吨级泊位,岸线长80.9m,原从事黄沙、石子卸货。环保措施包括:设置3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及船舶污染物接收点;生活污水及船舶污水收集后委托处置,不外排;固废分类收集由环卫或资质单位处置;采取洒水抑尘及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泰州市海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周兵
(3) 联系电话:15961056888
(4)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泰东经济园区兴泰公路东侧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泰州市海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新增年吞吐量20万吨废钢.doc9.5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