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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大尺寸光伏电池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25 00:00:00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高效大尺寸光伏电池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中润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宝山路与六安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分别对现有两个生产车间的生产线及附属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技改后生产高效大尺寸光伏电池,不新增厂房和基础设施,不新增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生活污水。

废气:施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和环保设施清洗废水。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绒、前硼、氧化、背刻蚀、LPCVD、磷扩、正刻蚀、正镀、背镀等工序产生的HCl、HF、氯气、颗粒物等。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制绒机、刻蚀机、镀膜机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电池片、塑料类、纸箱等废包装材料、反渗透、超滤等水处理膜、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的尘渣、银浆等化学品包装桶、沾染银浆的擦拭抹布、废光刻胶及沾染物、废网板、废石墨舟、石英舟/管、废活性炭、喷淋塔废填料、冷凝液、沾染危化品的废抹布、手套和吸液棉、废破损化学品包装桶、废弃化学品包装物、废酸碱滤芯、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宝山路与六安路交叉口东北侧,为中润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目前厂房、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等基础工程已经全部建成。施工期的主要工作是室内分割、装饰及设备安装调试。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包装袋/箱、泡沫)委托物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运营期:

废水:技改后全厂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及回用体系,针对一期 TBC 光刻工序新增的光刻胶废水和去 BSG 工序废氢氟酸回收两处结构性变化进行局部改造,其余废水处理单元利旧不变。各类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

废气:技改后全厂共设置33根排气筒,其中利旧30根(DA001~DA030)、新增3根(DA034、DA035、DA036)。情况如下:

(1)工序变化但治理设施利旧:DA001~DA004(抛光1酸洗、硼扩、返工片/石英舟清洗;抛光2、刻蚀1前道碱抛)、DA007/DA008(制绒、刻蚀2、后道碱抛、换车)因一期产线由TOPCon切换为TBC,对应工序由原清洗/酸洗线、硼扩、去BSG/去PSG酸洗调整为抛光、硼扩、制绒、刻蚀等工序,酸雾仍经既有两级高效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治理工艺不变。

(2)尾气并入既有排气筒:DA017/DA018(并入PECVD路线边缘钝化尾气)、DA019/DA020(并入PECVD边缘钝化尾气及三氟化氮原位清洗尾气)、DA025/DA026(并入银包铜印刷+烘干+擦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均利旧,仅收集风量与源强相应变化。

(3)新增治理设施及排气筒:DA034(LPCVD镀膜尾气,硅烷燃烧桶+布袋除尘+硅烷燃烧塔+水喷淋塔)、DA035(光刻1+光刻2有机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DA036(ALD路线边缘钝化尾气,布袋除尘+水喷淋塔)。

(4)无组织排放节点:一期激光划片粉尘,二期正激光、背激光粉尘,均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三氟化氮供应间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专用尾气处理装置处理,不设排气筒。

(5)污水处理站1/2(DA014、DA029)及危废暂存库(DA030)废气治理设施本次技改均利旧不变。

噪声:生产设备制绒机、刻蚀机、镀膜机等均设置于全封闭式操作的车间里,噪声值均较小,公用辅助设备依托现有,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各新增替代设备,尽量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做到合理选型,对供货厂商的设备产噪声和降噪水平要提出具体的限制。改进机械设计以降低噪声,如改进设备的结构和形状,在设计中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强化生产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总图布置上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噪声控制措施根据不同设备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料等外售物料单位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废品硅片、沾染银浆的擦拭抹布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再利用;废网板由原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光刻胶及沾染物、废活性炭、沾染银浆的擦拭抹布、废矿物油、化学品包装桶/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润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高效大尺寸光伏电池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高效大尺寸光伏电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Yu7UcCVWMz729e8NVGuww?pwd=6wm7 提取码: 6wm7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中润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036362680

环评单位名称:滁州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22560730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