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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之洋海洋牧场有限公司浮筏、底播、滩涂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29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大连银之洋海洋牧场有限公司浮筏、底播、滩涂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大连银之洋海洋牧场有限公司浮筏、底播、滩涂养殖用海项目

项目地址:庄河市明阳街道南部海域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庄河市明阳街道南部海域建设海水养殖项目,总用海面积为3718.0758公顷,用途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本项目养殖方式包括底播养殖、浮筏养殖和滩涂养殖,其中底播养殖用海面积为1275.7739公顷,浮筏养殖用海面积为1591.7019公顷,滩涂养殖用海海面积为850.6公顷。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大连银之洋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杨总

(3) 联系电话:13238087503

(4)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丁香街23号孵化园三期7号楼

(5) 邮箱:1506065813@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大连益驰思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dWqnjiK8jLGcP8kLN8f2w?pwd=0928,提取码:092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杨总查询,13238087503,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丁香街23号孵化园三期7号楼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