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名称越城区 ZX-18CZ-05-01 地块(A地块),地块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大则水牌居,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20.609115°,北纬 30.025566°,调查面积 59776 m2,东至外湾,南至空地,西至平江北路,北至上舟江。历史上一直作为居住用地、河流水面和公路用地使用,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本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住宅、学校、水系、医院和重要公共场所等。
2026年7月启动初步调查,8月完成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至9月完成调查报告编制。根据《越城区 ZX-18CZ-05-01、03、04 地块(则水牌 10 号A、B、C地块)做地红线图纸》,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居住用地(代码 07 )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按照浙环发〔2024〕47号文件,属于敏感用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地块污染识别、制定采样布点方案、样品采集和分析检测、数据评估分析以及报告编制评审等。
本次调查土壤布点采用分区布点和系统随机布点法相结合,地下水布点均匀布设设置在地块的各个区域,底泥和地表水点位依据地块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分布。本次调查共计布设 9 个土壤采样点,地下水采样点 5 个,地块外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各 1 个;地表水采样点 2 个;底泥采样点 2 个。共计送检 40 个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 6 个,地表水样品 3 个,底泥样品 6 个于浙江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乐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土壤样品和底泥样品的测试项目包括 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 45 项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SVOCs)以及其他项目(铬、锌、锑、锡、甲醛、苯酚、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污染因子;地下水监测指标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 中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的前 35 项、加土壤检测项中的 VOCs 和 SVOCs 及其他项目(铬、锑、锡、甲醛、苯酚、石油烃(C10~C40));地表水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除微生物外前 23 项、表 2 的 5 项指标,及其他项目(铬、锑、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甲醛)。
根据监测结果,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和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铁、锰、耗氧量和氨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IV 类标准及相关标准。地表水检测指标中除总氮、总磷、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外,其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地表水和地下水中除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外,其余均满足标准,且不开发利用,对人体风险总体可控。综上,本地块总体环境质量满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 号)中居住用地(代码 07 )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的开发需求,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