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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西县粤华竹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09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阳江市阳西县粤华竹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阳江市阳西县粤华竹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阳西县县城厨邦大道西12号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原企业厂房,生产高端食品包装烘焙基础用纸

项目性质:新建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阳江市阳西县粤华竹制品有限公司

(2) 联系人:王汝铜

(3) 联系电话:18922485590

(4)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和平村中洲大道8号奥园公园壹号10栋2002房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阳江市一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蔡勇权

(3) 联系电话:18926327432

(4)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富康路32号六楼

(5) 电子邮箱:1393076979@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quark.cn/s/138c6a8d0eb2提取码:WpD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阳江市一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索取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