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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12 00:00:00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拟建2台65MW亚临界、一次再热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410t/h亚临界、一次再热煤粉炉。电厂煤源来自用俄霍布拉克煤、莎车长胜煤。煤矿采用公铁联运的方式运输。生产用水主水源为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补充水源为经开区水厂,生活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本工程作为系统必要的稳定支撑电源,提升电网供电能力,提升系统调峰能力,扩大绿电消纳空间。机组兼具供热能力,可同时为负荷侧热用户提供高品质热源。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昆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四十一团草湖镇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装备产业孵化园(西北八一路,东北锦业路,东南创业大道,西南崇业路)办公楼二楼2-247室

联系人:葛凤军

联系电话:0998-6529128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项目联系人:居工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mailto:xjbthpzx@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详见附件或以下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_blan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昆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