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哈拉东矿山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哈拉东矿山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
项目地址: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包头中晖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矿区范围由 6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2.61km2,本项目主要由露天采掘场、排土场、表土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组成,年计划开采350万石灰矿。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运营单位:包头中晖矿业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廖工
(3) 联系电话:18504720886
(4) 通讯地址: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 联系人:何磊
(3)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B105-75
(4) 电子邮箱:17337810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1.正文—包头达茂环评报告(石灰矿公示稿).doc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ByIGu5mJGEsKHVGT0rQA?pwd=wpyp 提取码: wpy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包头中晖矿业有限公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