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年产12050吨专用化学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050吨专用化学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库房3000平方米(其中甲类库房750平方米、乙类库房450平方米、丙类库房1800平方米)、热水浴化料池10立方米,对现有的673.76平方米厂房内部平台及设备进行局部拆除及改造。同时新增购置39台(套)专用化学品生产线设备及化验检测设备,建成年产12050.00吨专用化学品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产业园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594800611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恒生大厦二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709246897
电子邮箱:69409612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作者(像花一样,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10-13 11:00